2022-12-26 09:13:32 来源: 国家统计局
根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统计调查(新疆棉花播种面积通过遥感测量取得),2022年全国棉花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分别如下:
一、全国棉花播种面积3000.3千公顷(4500.4万亩),比2021年减少27.9千公顷(41.8万亩),下降0.9%。
二、全国棉花单位面积产量1992.2公斤/公顷(132.8公斤/亩),比2021年增加99.6公斤/公顷(6.6公斤/亩),增长5.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三、全国棉花总产量597.7万吨,比2021年增加24.6万吨,增长4.3%。
国家统计局
2022年12月26日
2022年全国及各省(区、市)棉花生产情况
地区
播种面积
(千公顷)
单位面积产量
(公斤/公顷)
总产量
(万吨)
全国总计
3000.3
1992.2
597.7
北 京
天 津
2.5
1301.9
0.3
河 北
116.1
1196.9
13.9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4.2
1396.2
0.6
浙 江
3.4
1387.9
0.5
安 徽
30.3
844.5
2.6
福 建
江 西
19.7
1101.5
2.2
山 东
113.3
1277.8
14.5
河 南
10.9
1252.8
1.4
湖 北
115.8
892.4
10.3
湖 南
64.6
1273.7
8.2
广 东
广 西
1.0
1025.6
0.1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20.3
1962.2
4.0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2496.9
2158.9
539.1
注:
1.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分省数合计与全国数略有差异。
2.北京、山西、辽宁、上海、福建、四川、贵州、陕西等省(市)的棉花产量因不足0.1万吨,未列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东、海南、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等省(区、市)没有棉花生产。
关于棉花产量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的说明
全国棉花总产量为31个省(区、市)棉花产量的总和。
一、统计调查方法
棉花产量统计调查采取对主产区遥感测量和抽样调查,对非主产区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对象包括地块、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经营单位。新疆通过遥感测量的方式取得棉花播种面积,抽样调查取得单位面积产量。其他地区由各省(区、市)统计局通过全面统计获取棉花面积和单产数据。
从201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在新疆开展棉花遥感测量工作,通过高、中空间分辨率多时相卫星遥感影像结合地面抽样调查的方式,测量取得新疆棉花种植面积。新疆棉花遥感测量野外调查包括2000多个样本,总共50多万亩调查地块。
二、实测方法
按照《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棉花单位面积产量调查分别采用实地测量和入户测产的方法取得。
实地测量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的所有地块进行估产,按地块单产水平通过面积累计排序后等距抽样的方式,抽选5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实测地块。在棉花成熟后,人工实地抽选3个小样方,通过数桃、称重、核定损失等方法调查取得棉花单产。
入户测产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所有户的地块进行估产,根据估产取得的各地块单产推算每户平均单产水平;在棉花成熟后,通过每户平均单产按面积累计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10户,在棉花采摘结束后,入户对调查户的棉花播种面积、收获量、出售量、存放量、自用量等进行登记,计算单产水平。根据抽中样本地块单产推算全省(区、市)平均单位面积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