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上市外资股应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吗?

2023-02-02 09:43:14 来源: 巴中在线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

境外上市外资股的特别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到境外募股及上市,是一种跨国经济活动,必然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管辖。因此,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了要遵守发行地的有关法律规定外,还要遵循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境外上市外资股应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可以采取境外存股证形式或者股票的其他派生形式。

境外上市外资股主要由H股、N股、S股等构成。

上市办法:

境外上市外资股应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材料,报经证券管理机构批准。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建为向境外投资人幕集股份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该股份有限公司一经成立,即可以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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