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9 20:14:21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温志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资料图)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持有公司股份
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上述公告
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95,4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360%)。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温志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志伟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比例(%)
大宗交易 23.09 1,155,290 1.0131
温志伟
集中竞价 2023 年 6 月 19 日 24.56 140,200 0.1229
合计 - - 1,295,490 1.1360
注:温志伟先生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
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81,960 4.5440 3,886,470 3.4080
温志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95,490 1.1360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86,470 3.4080 3,886,470 3.4080
二、其他相关说明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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